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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銀保監局: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引導基金的協同合作34
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海市銀保監局9月10日印發《關于推動上海銀行業和保險業差異化轉型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從風險預警、機構建設、區域優勢、社會民生、保險科技、普惠金融、信用風險、對外開放、權益保護共九個方面對保險業提出指導。 第一,面對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導致的市場競爭加劇,保險業長期存在的粗放發展問題可能進一步突出。險企對風險挑戰要有全面清醒認識,明確市場定位,充分研判經濟金融形勢與市場發展變化,綜合考慮自身比較優勢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突出差異化和特色化,促進經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保險機構要強化自身風險保障功能,持續完善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機構體系。回歸風險保障本源,在穩健發展傳統業務的基礎上,不斷擴大保險產品的應用領域。針對抗疫減災等薄弱環節,增加保險產品供給。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積極發展海外投資保險。大力發展航運保險,推進上海再保險市場建設。加快發展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與養老醫療社會保障體系形成有效互補。推動建設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 第三,鼓勵保險機構聚焦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加強與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引導基金的協同合作,充分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與臨港新片區的試驗田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在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試點設立管理總部或分支機構,聯動長三角內各類機構,統籌推進跨省市一體化發展和同城化金融服務落地。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推動長三角綠色建筑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改進生態環境責任保險產品。注重開發針對中小型制造企業的特色化、專業化金融產品。 第四,豐富社會民生領域產品供給。針對各領域消費需求開發專屬信貸和保險產品。提升健康保險供給能力,推動保險產品與健康管理融合發展,優化跨境醫療保險產品服務,支持上海國際醫療服務集聚區建設。積極參與上海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推動稅延型養老保險擴大規模,優化職工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結余資金購買商業保險的產品供給。積極探索“意外險+服務”創新模式。更好發揮財產保險在污染防治、安全生產、食藥安全、醫療糾紛、建筑質量以及突發公共事件領域輔助社會治理作用,主動適應車險市場綜合改革,提供更加優質車險服務。 第五,完善科技金融機制,強化科技支撐。健全績效考核機制,鼓勵保險公司建設科技保險專營分支機構。積極發展科技保險、專利保險,深入推進首臺(套)首批次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充分利用上海市政策性擔保基金、科委“3+X”科技信貸體系等,發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有效分散科技金融業務風險。此外,機構要夯實信息科技基礎,建立完善適應金融科技發展的組織架構、激勵機制、運營模式,做好相關技術、數據和人才儲備。 第六,健全普惠金融機制。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將環境與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流程,針對生態環保領域開發更多專屬信貸和保險產品。主動對接農業農村金融需求,強化涉農信貸與農業保險服務,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支持。 第七,加強信用風險防控。做好融資平臺存量債務風險監測。深入推進聯合授信機制,遏制多頭過度融資行為。加強對個人消費貸款與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的風險防控,嚴格控制個人融資性保證保險經營風險。 第八,推進擴大對外開放。推動更多保險業擴大開放重大舉措在上海落地,吸引各類全球金融機構入滬,進一步提升金融開放樞紐門戶功能。按照內外資一致,支持外資機構合理布局,拓寬業務范圍。促進雙向開放,為境內機構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供載體平臺。 第九,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深化全流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建設,全面推行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及時糾正誤導金融消費者的違法違規行為。推進行業糾紛調解組織建設,打造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的上海品牌。 免責聲明:內容來源于網絡,整理于高新技術企業融資貸款服務平臺。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包含內容圖片字體),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