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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新一輪科技政策來了!企業別錯過95
東莞一家高新科技企業生產車間 資料圖 記者 陳帆 攝 東莞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放大招了。昨日下午,東莞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配套政策新聞發布會召開,發布會介紹了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配套政策起草的背景、思路、進展,對最近出臺的7個科技創新政策進行了解讀。 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首批配套政策涉及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建設、中科院服務網絡計劃、重點領域研發計劃、創新型企業培育、創新強鎮建設和科技金融結合等領域。接下來,東莞還將陸續出臺第二批支持政策。 初步形成“1+1+N”科技政策體系 為適應科技創新發展的新形勢,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打造國家創新型城市,東莞制訂出臺了新一輪科技政策。政策制訂的主要思路:補齊源頭創新短板;加強全鏈條謀劃;全面整合創新要素;推進項目管理改革。 目前,東莞初步形成了“1+1+N”的科技政策體系,其中《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是綱領性文件,提出了東莞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總目標,并系統性地提出了構建原始創新、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企業培育等多層次的功能完備、協同高效、開放融合的區域創新體系的思路和任務。《科技計劃體系改革方案》是在科技計劃設置上進行系統的重構。從全鏈條、全要素進行布局,明確新一輪科技計劃將設立6大專項、21類科技計劃項目。 配套政策是對創新鏈條各個體系、各個環節支持措施的細化,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目前在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建設、中科院服務網絡計劃、重點領域研發計劃、創新型企業培育、創新強鎮建設、科技金融結合等方面形成了7個支持政策,接下來還將陸續出臺第二批支持政策。 七大配套政策力推科技創新和轉化 近期,經市政府同意,市科技局印發了《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建設發展專項扶持辦法(試行)》《松山湖材料實驗室財政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東莞市重點領域研發項目實施辦法》《中科院科技服務網絡計劃(STS)—東莞專項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東莞市培育創新型企業實施辦法》《東莞市創新強鎮建設實施辦法》《東莞市深入推進科技金融發展的實施意見》等7個創新配套政策。 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我市制訂出臺的第一批配套政策,接下來還會有第二批、第三批政策,這些政策圍繞“源頭創新-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企業培育”的創新體系,從創新鏈的不同環節支持開展科技創新,將共同形成我市科技創新的新一輪政策體系。 / 現場傳真 / “真金白銀”支持高新技術企業 記者:東莞之前對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進行獎勵,現在取消了該獎勵,出臺的創新型企業培育實施辦法接下來對高新技術企業有什么支持措施? 市科技局副局長肖錚勇:我市前期的培育政策著力點是對獲得高企認定給予直接的獎勵,這種量大面廣的方式已經難以為繼。為此,我們優化調整高企培育的思路,更加注重提升企業發展質量。例如,對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營業規模晉級獎勵,高企營業規模首次規模5000萬元、2億元、10億元的高企,根據晉級年度企業首次晉級年度本地形成的地方財力比上一年增長部分按最高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評定為瞪羚企業的高企,在研發投入、科技展會、產業用房等進行支持,如對研發投入按不超過5%的比例最高補助50萬元;參加科技展實際發生費用按不超過50%比例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對評定為百強企業的高企,在研發、人才、資本、培訓、產業用房、用地等進行支持,如在研發投入按不超過5%的比例最高補助100萬元;對承擔國家省重點領域計劃項目根據國家、省到位金額按不超過1:1的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配套資助;對在我市租賃的自用辦公用房根據租賃發票金額按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每年最多100萬元補助,等等。 記者 李春燕 免責聲明:內容來源于網絡,整理于高新技術企業融資貸款服務平臺。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包含內容圖片字體),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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